上海科技大学材料器件中心公共科研平台收费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收费细则,保障用户与平台的权益,现就各项收费事宜说明如下:
一、综合培训费
1. 综合培训费,是中心向新用户开展综合培训和考核时按人次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为2100元/人次(含六台一级设备培训费600元/人次)。综合培训是用户获得超净室准入资格必不可少的环节,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用户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知识、服务流程和1级设备培训授权等内容,新用户参加综合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得出入门禁权限。
2. 所有用户首次培训后考核不通过者如需进行再次综合培训,需按收费标准100%支付培训费;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净化室出入权限取消,再次培训时需按收费标准2倍支付培训费;因6个月及以上未进入净化室而导致的权限取消,再次培训时需按收费标准100%支付培训费。
二、设备培训授权费
1. 设备培训授权费,是中心向用户开展某台仪器设备独立操作权限培训时按人次收取的费用。
2. 所有用户因个人原因导致权限取消而需重新参加设备独立操作权限培训,需收取2倍的设备培训授权费;因超过6个月以上未使用设备而导致的权限取消,再次培训时需按收费标准100%支付培训授权费。
三、人员代工费
1. 人员代工费是指中心为客户提供微加工服务所产生和收取的人员服务费用(在设备机时费的基础上另收),一般按时间计费,特殊设备按样品数或按次计费。采用小时计费的设备,大部分设备最小计费单元为 30 分钟,使用时长不足 30 分钟的,按 30 分钟计;少数设备最小计费单元为 15 分钟或 60 分钟,使用时长分别按不足 15 分钟按 15 分钟、不足 60 分钟按 60 分钟计。代工费维持800 元 / 小时、500 元 / 小时两档不变。
2. 收费操作方式:用户在设备使用预约系统提交某台设备送样加工申请,获得审批并完成代工后,在设备使用预约系统中收取该代工设备的人员代工费。
四、净化空间使用费
1. 净化空间使用费是中心针对用户使用超净室而产生的净化室水电气动力、环境、场地、能源等消耗成本费,按50元/小时收取。
2. 收费操作方式:根据用户在净化室月度综合统计时间,由中心定期为每位用户在上海科技大学设备使用预约系统“SMDL净化室环境维护”中录入应收净化空间使用费。
五、特殊耗材费
1. 特殊耗材费,是指用户在净化室内进行科研技术等活动时消耗的工艺耗材费(设备机时费未包含部分),按中心耗材收费标准进行结算。此部分费用对所有用户照收。
2. 收费操作方式:由中心在上海科技大学设备使用预约系统“SMDL专用实验耗材”中录入特殊耗材费及明细。
六、实验室物品存储费
1. 实验室物品存储费是指用户在净化室内存储样品、工具、小型设备时所产生的费用。
2. 收费操作方式:采用一次性申请一次性扣费方式,到期后重新提交申请。由中心在上海科技大学设备使用预约系统“SMDL专用物品存储”中录入物品存储费及明细。
七、特殊工艺技术服务费
两步功能模块及以上集成工艺,按总代工费的 20%收取集成工艺设计费。对于全新工艺,客户如需中心提供工艺开发、咨询等服务所产生和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用,客户须和中心工作人员充分讨论,形成方案或合同,协商价格,费用按协商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