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艺间管理,便捷用户操作,保障实验室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MSDS邮件至yejia@shanghaitech.edu.cn(收费标准见量子器件中心收费章程11月执行版);2. 中心工程师评估该化学品内在特性引起的危险后,对用户提交的化学品进行明确回复,允许或禁止带入实验室;3. 对于允许带入实验室的化学品,用户至量子器件中心2003办公室(联系人:叶佳)现场领取统一化学品标签并提交纸质版《自带化学品申请表》;4. 具有中心化学品标签的化学品,中心会为用户指定位置进行化学品存储,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化学品进行巡检,若发现无中心标签的化学品,中心将直接对相应的试剂进行处理。(二)2楼2021年4.中心会为用户进行实验样品保管,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进行巡检,若发现乱放的实验样品,中心有权进行处理。(三)2楼2021年
材料器件中心样品柜申请表.docx
材料器件中心储物盒申请表.docx
用户自带化学品申请表SMDL.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