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化学品、样品柜及储物盒管理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8-16浏览次数:40

 为加强上海科技大学量子器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艺间管理,便捷用户操作,保障实验室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MSDS邮件至yejia@shanghaitech.edu.cn(收费标准见量子器件中心收费章程11月执行版);
2. 中心工程师评估该化学品内在特性引起的危险后,对用户提交的化学品进行明确回复,允许或禁止带入实验室;
3. 对于允许带入实验室的化学品,用户至量子器件中心2003办公室(联系人:叶佳)现场领取统一化学品标签并提交纸质版《自带化学品申请表》
4. 具有中心化学品标签的化学品,中心会为用户指定位置进行化学品存储,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化学品进行巡检,若发现无中心标签的化学品,中心将直接对相应的试剂进行处理。
(二)220214.中心会为用户进行实验样品保管,中心工程师会不定期对中心实验室进行巡检,若发现乱放的实验样品,中心有权进行处理。

(三)
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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