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违规】关于某课题组两位用户违反SQDL设备操作规则的处罚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23浏览次数:8

关于某课题组两位用户违反SQDL设备操作规则的处罚决定

1.  经查,2021813日,某用户A在没有操作权限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湿法腐蚀台(12号 匀胶通风橱),并且没有刷卡上下机;同时该用户在没有参加培训的情况下,错误地使用匀胶机(错误铺垫无尘布);在暑期报备的使用区间之外进入实验室,并违规使用暑期报备之外的设备。针对该用户的违规行为,原则上应直接拉入中心黑名单,但考虑到避免非理性事件的发生,给予该用户最后一次机会,适当降低处罚力度,具体如下:

1)   书面警告;

2)   取消设备使用权限24周,重新参加设备操作培训;

3)   取消门禁24周,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设备操作培训;

4)   今后该用户如若再发生任何违规行为,中心将直接将之拉入黑名单;

2.  经查,2021813日,用户B在没有报备任何暑期设备使用的情况下,以观摩操作的名义特批进入实验室;但在观摩期间,擅自使用普通化学清洗槽(14号 显影通风橱),并且没有刷卡上下机。针对该用户的违规行为,中心给予以下处罚决定:

1)   书面警告;

2)   取消设备使用权限2周,重新参加设备操作培训(2021.8.20-2021.9.3);

3.  由于用户A及用户B属于同一课题组,同时该课题组在两个月时间内收到中心发出的书面违规处罚单三张,因此,原则上中心应给予该课题组书面警告及不少于1个月的整顿处罚。但本次是中心首次对整个课题组进行处罚,因此中心决定给予该课题组以下处罚决定:

1)   书面警告;

2)   课题组组长对课题组全体用户进行内部教育;如若后续发现该课题组任何用户发生任何违规,除相应用户需接受在中心的违规处罚外,整个课题组需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整顿,整顿期间,课题组所有用户都将被禁入中心的实验室。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可向SQDL书面申辩。以上处罚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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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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